FACTORY LICENSE
如何讓在泰國的工廠執照
《工廠法》規範工廠建設、業務運作、工廠可能的擴建以及所有安全和污染要求。因此,工業部可以決定以下事項:
1)工廠規模。
2)每種類型工廠的數量,如果泰國已經有太多工廠,有權禁止建立某些工廠。有些流程在泰國是不允許的。
3) 工廠所使用的原料的種類、品質、來源及配比。必須報告製程流程。
4) 工廠生產的產品的類型或質量,是否有義務全部或部分出口其產品(或生產的產品僅限於某些行業),以及。
5) 工廠使用的能源類型。
工廠被定義為「使用五馬力或以上或同等功率的機器,或僱用七名或七名以上工人進行製造、生產、協助、包裝、修理、維護、測試、改進、加工的建築物、場所或車輛」。運輸、儲存或銷毀目前列於部級法規中的工廠類別或類型中的任何物品,以及不屬於政府機構出於國家安全或保障目的而擁有或經營的物品」。
並非上述所有工廠都需要許可證。有些人只需要事先通知官員,一旦收到該部的信函,表明他們的報告已被收到,就可以開始營業。控制強度取決於污染的可能性和所需的環境保護,而環境保護取決於工廠的產量:
* 使用相當於 5 至 20 馬力的機械和/或僱用 7-20 人進行製造的工廠不需要許可證。然而,製造商必須遵守部會級規定:但某些製程必須獲得許可證。
* 使用相當於 20 馬力以上但小於 50 馬力的機器和/或僱用超過 20 人但小於 50 人進行製造的工廠:製造商必須在開始營業前通知官員,當然必須遵守部級法規。
* 造成污染的工廠以及使用超過 50 馬力的機械和/或僱用超過 50 人進行製造的工廠必須在開始運作前獲得官員的許可證。
工廠許可證的頒發由該部酌情決定。由於在大多數情況下,啟動對時間很敏感,因此可能會獲得證書,讓他們開始建造工廠的各個部分。
如果發生以下變更和/或事件,每個許可證持有者都有義務額外通知該部:
1)停業一年以上:自一年期滿之日起七日內書面通知,經書面批准後方可恢復營業。
2) 導致工人死亡、受傷或生病並喪失工作能力超過 72 小時的事故:有義務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三天內通知該部。
3) 導致工廠停止運作超過 7 天的事故:有義務在事故發生之日起 10 天內通知該部。
4) 將機器或工廠搬遷至其他地點進行臨時運作:有義務在 7 天內通知該部。
5)被許可人死亡:繼承人或管理人必須在90天內提交許可轉讓申請。
6) 工廠擴建(增加機器數量或功率,或增加或更換廠房的一部分,使工廠地基能夠額外承受 500 公斤或以上的荷載):額外增加必須在 7 天內申請批准,並需繳納 100,000 泰銖的費用。
如何在泰國獲得工廠許可證
工廠可能隨時進行檢查,以確保持續遵守工廠法。這是可以做到由政府官員或私人機構。如果工廠將危害公眾,教育部規定,許可證持有人做出改進,甚至停業。工廠法的規定,違反亦可能會招致處罰,如罰款或監禁(公司ANS /或其董事)。
時限
官方的許可請求後30日內,將前來調查的位置,並報告其調查結果。工廠的所有者在60天內批准或拒絕將公佈。
許可證的有效性和更新
許可證未過期。每年應申請更新許可費。因此費用又是。這是一種個人許可證,如果工廠轉讓或租賃,則必須申請新的許可證。
除了通知或許可證外,請注意工業部還針對許多不同項目發布了法規,例如:
1) 工廠業務運作中使用的機器和設備的描述、類別或類型。
2)工廠的位置和環境(例如住宅區或公共場所50公尺以內不能建工廠)。
3)工廠內部及說明
4)對工人的要求
5)設備的製造及提供過程
6) 電力系統證書、機械系統安全證書
7) 水和空氣系統控制器
8)安全文件遵循生產線體系
9) 還有更多......請致電我們以了解更多信息